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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凤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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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男子时瑞因帮哥哥时磊出头,持刀砍人致死。昨天上午,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时瑞死刑,时磊则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
  据指控,2010年7月26日晚11点,时磊在海淀区温泉镇附近,因琐事与马某等人发生争执,时磊叫来弟弟时瑞与马某等人互殴。殴斗中时瑞持菜刀将马某砍死,另外两个马姓男子在打斗中受轻微伤。龚某在明知时瑞、时磊犯罪的情况下,仍安排车辆帮助二人逃匿。2010年7月27日,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
  一名伤者称,事发时他们在饭馆吃饭,同事出门小便时和一伙人吵起来。一男子称,同事挑逗了自己的女友。饭店老板劝说无果后,双方叫来帮手互殴。在打斗中,老板的弟弟马某中刀身亡。

  据了解,时瑞在接到哥哥电话后,不顾朋友劝阻,在一家超市买了两把菜刀。赶到事发现场后,他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向对方乱砍。

  法院认为,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曾发生“挑逗”事件,因此被害人不存在过错,而且时瑞又是在取保候审时期内犯罪,因此不能获得从轻判决,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时瑞死刑、时磊无期徒刑,以窝藏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年半,缓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