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介绍

朱凤翔

朱凤翔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朱凤翔
  • 电话:18952560001;13773322450
  • 邮箱:ZFX148@163.com
  • 证号:13210200810381046
  • 律所:江苏宝宇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江苏扬州市宝应县安民路15号
您当前的位置: 宝应刑事律师 > 律师文集 > 刑事辩护 >正文

起诉阶段聘请律师

来源:宝应刑事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yxsls.com/ 时间:2016-07-26 14:07:29

分享到:0

【 起诉】在案件被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之后的任何时间内,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、所在单位均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及相关法律服务。

   这一阶段律师服务的主要内容为:

   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

   2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

   3、调查、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、证据;

   4、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