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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凤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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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原浦江县林业局党组成员,浦江县森林派出所所长(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)芮某被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依法提起公诉。

堂堂的派出所长,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,而原因是为了“给别人一个面子”。

43岁的芮某从2009年3月开始担任浦江县森林派出所所长。

2009年底到2010年初,木材商毛某、吴某等5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,雇佣两批砍工从山上砍下约100余万斤杂木。后经浦江县林业局鉴定,共计砍掉硬阔立木蓄积593.9立方米,幼树3287株。

不久,林管员检查的时候发现,山上突然少了很多树木。听到风声后,5人决定让毛某一个人顶罪。

2011年9月19日,毛某到浦江县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
毛某的朋友找到森林派出所所长芮某,为了还人情债,芮某在对犯罪事实供述不清的情况下,给毛某办理了取保候审。

后来森林派出所办案民警向所长芮某汇报了真实案情,但没想到芮某碍于他人情面和贪图办案省力,竟对民警说:“毛某愿意一个人顶,就让他顶!”。

经芮某审批同意后,以毛某一人涉嫌滥伐林木罪侦查终结,并要求毛某不能将合伙滥伐的事情供出。

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这个案件的检察官,在审核案件时觉得有很多疑点,经过对毛某的审查,发现毛某是一人顶罪,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对吴某等五名被告人直接追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