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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凤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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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监视居住?

来源:宝应刑事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byxsls.com/ 时间:2015-08-30 11:08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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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【 监视居住】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,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。

   1.刑诉法第57条: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   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,无固定住处的,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;

   (二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;

   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
   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   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,情节严重的,予以逮捕。”

   2.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不得重复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