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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某欢故意伤害领刑

摔伤4岁女童老师获刑6年半

广州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称出事后再没一个孩子来报名

备受社会关注的康复中心老师摔伤4岁幼童案 昨天在广州番禺法院宣判, 今年27岁的涉事老师许某欢因故意伤害罪被判6年6个月。

庭审现场

“我不是故意伤害她的”

今年10月10日, 该案在番禺法院开审。番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,认为许某欢故意伤人致重伤,证据确凿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在法庭上,许某欢不时抽泣、抹眼泪,情绪不稳定。她对犯罪事实和罪名基本无异议。她说,自己因一时心急伤害到被害人, 对此感到很后悔,希望法官从轻处罚。许某欢还说,她平时对瑶瑶很好的, 也愿意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,但她本人没有经济收入。

昨日该案宣判。许某欢被法警押进法庭时,表情比上次出庭淡然了许多。宣布完判决结果后, 法官问她对判决有何意见,她又重复了上次庭审中说过的话:“我不是有心伤害她的。”

走出法庭,受害者瑶瑶的父亲邱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判得太轻, “不原谅他们”,“我对送瑶瑶去那里接受康复训练后悔一辈子”。邱先生说,瑶瑶至今仍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,经过多次手术后情况有所好转,但右侧手臂对刺激没有反应。他表示,瑶瑶从广医二院转到顺德治疗后又产生了10 万多元的医疗费用, 他保留继续提出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。

康复中心

事后再没孩子来报名

庭审中许某欢曾称她没有相应的资格证,只是应聘中心保育员,但后来被安排做了体育老师。保育员怎么成了老师?

对此疑问, 昨日记者再次赴番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采访。

该中心主任谭添尹在接受采访时说,许某欢一开始是陪同找工作的同学一起来到该中心的,“当时我们这缺人手,就问她愿不愿意留下来”。许某欢曾经在首饰厂打过工,在填写身份资料的表格上填的学历是“中专”,专业是“文秘”。至于文凭,许某欢当时称要回家取,家比较远,要过一阵子。后来就一直没有拿来。

在办好健康证并接受培训后许某欢就上班了,“开始是做保育员, 负责带孩子上厕所、擦屁股”,观察了好多天,感觉许某欢有耐心和爱心,“很少有人愿意干这样的活的”。谭添尹称,作为该中心的老师,必须有中专以上学历,但体育老师的教学内容很简单,就是带孩子玩玩球、做做运动,所以对学历要求不高;虽然许某欢并没拿来能证明自己学历的证书,还是安排她做了体育老师。

许某欢为何会那么做? 谭添尹表示,当天她在医院时就问过许某欢,“她当时很害怕,就谎称是孩子自己摔的”,后来许某欢被拘留,谭添尹就再没机会问起。

被问及该案对康复中心的影响,谭添尹说,以前这里有40多个孩子,现在只有30个,事情发生后再没有一个新报名的过来。

法官看法

愿该案能起警醒作用

法官麦雄杰在宣判结束后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。他说,许某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 依法应当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范围内量刑。

麦雄杰说,身为残疾儿童训练机构的工作人员,许某欢非但没根据学员身体和需要施教,更缺乏照顾、看护特殊儿童的爱心和耐性, 在康复训练中体罚学员,将毫无防备的4岁女童摔甩翻转,致人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损害,必须严惩。而同时,许某欢事发后能积极配合送被害人到医院救治, 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;案发后许某欢家属也支付了一定治疗费,也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
“惩罚犯罪也是为了预防犯罪。”麦雄杰同时表示,通过本案,希望能警醒社会公众尤其是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, 应加强对儿童的关心和爱护, 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。

对话瑶父

“判决结果偏轻了”

新快报:怎么看判决结果?

邱长澄:这个判决结果偏轻了!

检察院建议量刑为6年6个月至8年8个月,但法院判决选择了最低限。我认为最起码要判7年以上,就算是8年8个月也不过分!如果考虑对我们造成的伤害,她(许立欢)判多少年对我们根本不值一提!

新快报:这是否意味着你对被告人不予谅解?

邱长澄:这怎么叫我去谅解呢?这关系到我小孩一辈子的事情,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的事情!案发之后,她(许立欢)和家人为我们做了哪些补偿?人都是将心比心的。

律师建议

“虐童罪”立法即“有法可依”

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宏表示,就许立欢虐童案及近段时间的虐童事件,不得不引起国家立法部门的深思。

瑶瑶是因为所受伤害为重伤,许立欢才得以重判。而浙江温岭虐童案的主角颜艳红仅仅得以“行政拘留十五日”处罚。究其原因,根据罪刑法定原则,公安机关只能如此处理,这是我国立法方面的缺陷。

李律师建议,我国应该尽快设立“虐童罪”,以解决此类虽未造成身体伤害,却造成幼童精神巨大伤害等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。(新快报)

案情回放

广州市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,业务范围为训练残疾儿童自闭症(孤独症)、多动症、语言障碍、学习障碍,提升残疾儿童的学习能力。番禺当地人许某欢今年27 岁, 事发前一个月到该中心工作,担任保育员兼体育老师。

4岁的瑶瑶(化名,2007 年出生),因患有语言障碍, 于今年6 月被送到该中心接受训练。今年7 月2 日上午10 时许, 许某欢在该中心二楼体育室上课期间,因瑶瑶不配合做运动,被许某欢拉起双手凌空吊起, 并快速向后甩,致瑶瑶头部着地;接着许某欢又拉起瑶瑶的双脚原地做360°翻转, 后发现瑶瑶已昏迷不醒。经法医鉴定,瑶瑶的损伤程度为重伤。